書名:《驅魔人》
著者:[美] 威廉.P. 布拉蒂
譯者:姚向輝
出版社:上海譯文出版社
出版日期:2009年3月
看恐怖小說和看恐怖電影有甚麼分別?分別就是在於參與的方法,小說是用文字構造出看不見的恐怖意境,而這意境某程度是出自讀者獨自的意識,所以不同人看,腦中出現的場面也會略有不同,因此看小說,其實就是讀者和作者間的直接交流。相反電影正是因為畫面形像化,將恐懼具體及實質化,將觀眾卻成為了純粹的感官分享者,卻不再是恐懼的製造者。別人製造的恐怖總有個限度,可是源自自己的卻可以是層出不窮。
同樣,因為沒有看過《驅魔人》電影,因此看到了小說中那些如超乎常人地扭動的頭顱、像蜘蛛一樣爬行的動作、猙獰的情節時,縱然是悶熱的夏夜,氣溫也像急降幾度,頸背的汗毛也是不受控制地根根倒站起來,就像被透明的人輕掃一樣;看到神聖的驅魔儀式時,神父默林面對附魔的女孩吼出「容我的呼求達到你面前!」時,我狹小的書房彷彿也因他的聲音而顫抖。文字上的情境,在閱讀時化身成無數的磚頭,讓我按作者的思路,和他一起打造出一個度身訂造的恐怖迷官。
《驅魔人》除了可怕的情節外,另一個出色的地方就是成功地製造了一個貫穿整個故事的疑念(suspect),究竟天真可愛的蕾甘是真正的被邪靈附身,以致做出種種驚人的行為,抑或只是因為父母離異時產生的負罪感,伴以巫術書籍的暗示,而產身出人格分裂的精神問題?很多附魔的超能力,像是心靈感應、念力移動、不正常身體扭動,其實在潛意識與心理學角度,是有相關的案例,畢竟大腦的潛能深如海洋,遼闊於太空,掌握卻是如此的小。這個理性與宗教的疑念,各不相讓,即使最後女孩因神甫的犧牲而回復清醒,除了可歸功於神蹟外,也不能忽略書中起始時提及的心理暗示治療,即是為自以為附魔的精神病患進行驅邪儀式,還是有機會修理他們的偏差。至於卡拉斯神甫的自殺,當然可說是他將惡魔驅入自己身體,再用自殺方法消滅它,同時也可說是他對母親虧欠形式罪惡感,致使他最後於女孩面前崩潰,踏上自我懲罰的不歸之路,兩個解釋同樣合理,孰真孰假,還看讀者。若想作者給一個肯定的答案,註定失望。
有別純驚嚇的故事,《驅魔人》有不少發人深省的的哲理,其一就像來自老神父默林的說話「惡魔存在於細節中」。惡魔不會逼人直接做出天理不容的行為,相反可能只像花王,為腦中一時閃現的歪念做些澆澆水罷了。仇恨的火越長越盛,最後燒毀意志的責任是始終源於人,像謀殺,沒有多少人是不明就裡地殺人,更多可能是出自一時的貪、嗔、癡,讓惡魔有機可乘吧了。這是亦是否定純粹罪惡(pure evil) 的一個重要觀點。如果用這個觀點理解惡魔(相信小蕾甘是被附魔的情況) 做出的種種恐怖行為,就會得一個新的詮釋,惡魔並非如它所說要殺死女孩,而是透過恐懼擊潰眾人意志。失去意志,好比失落於無邊曠野,活著不如比死得痛快。
如果恐懼能使意志消失,鞏固意志則需要更堅定的信念和無比的愛,以使蕾甘的媽媽儘管害怕,還無時無刻不伴著女兒,也使默林神父早知道身患重病,還決意拯救絕望的母親。面對邪惡,戰勝惡靈的力量,就像神的愛,從不展現於奇技淫巧之中。
將小說改篇電影,在這幾年間大行其道,彷彿電影界的創意已去到燈枯油盡的地步,不得不著手從家中的書櫃,或是圖書館中找出塵封的劇本,將文字幻化成聲色影像,以為飽受Youtube、土豆網等Web2.0打擊的夕陽行業茍延殘驅。因此,問題勢將移至「看小說,還是電影好?」這個問題上。其實在書上看到發人深省的段落,和在電影中看到觸動深靈思的畫面兩者中的有甚麼差別?始終無論是電影,還是書籍都是一種閱讀,只是傳遞訊息的媒介有別矣。可是,洋洋數萬字的故事,當濃縮成為最多兩小時,或者近年上中下集共9小時的電影時,省略的地方可想而知會是多少呢,而且刪剪權又是有誰手上呢?
所以,面對這些小說改篇的電影,還是盡可能地先看一遍原著吧。可是,本書中有不少不雅用語(還是被附魔了的小蕾甘的錯),不太適合小孩們獨自閱讀,免得被潛移墨化,半夜嚇你一跳。
著者:[美] 威廉.P. 布拉蒂
譯者:姚向輝
出版社:上海譯文出版社
出版日期:2009年3月
看恐怖小說和看恐怖電影有甚麼分別?分別就是在於參與的方法,小說是用文字構造出看不見的恐怖意境,而這意境某程度是出自讀者獨自的意識,所以不同人看,腦中出現的場面也會略有不同,因此看小說,其實就是讀者和作者間的直接交流。相反電影正是因為畫面形像化,將恐懼具體及實質化,將觀眾卻成為了純粹的感官分享者,卻不再是恐懼的製造者。別人製造的恐怖總有個限度,可是源自自己的卻可以是層出不窮。
同樣,因為沒有看過《驅魔人》電影,因此看到了小說中那些如超乎常人地扭動的頭顱、像蜘蛛一樣爬行的動作、猙獰的情節時,縱然是悶熱的夏夜,氣溫也像急降幾度,頸背的汗毛也是不受控制地根根倒站起來,就像被透明的人輕掃一樣;看到神聖的驅魔儀式時,神父默林面對附魔的女孩吼出「容我的呼求達到你面前!」時,我狹小的書房彷彿也因他的聲音而顫抖。文字上的情境,在閱讀時化身成無數的磚頭,讓我按作者的思路,和他一起打造出一個度身訂造的恐怖迷官。
《驅魔人》除了可怕的情節外,另一個出色的地方就是成功地製造了一個貫穿整個故事的疑念(suspect),究竟天真可愛的蕾甘是真正的被邪靈附身,以致做出種種驚人的行為,抑或只是因為父母離異時產生的負罪感,伴以巫術書籍的暗示,而產身出人格分裂的精神問題?很多附魔的超能力,像是心靈感應、念力移動、不正常身體扭動,其實在潛意識與心理學角度,是有相關的案例,畢竟大腦的潛能深如海洋,遼闊於太空,掌握卻是如此的小。這個理性與宗教的疑念,各不相讓,即使最後女孩因神甫的犧牲而回復清醒,除了可歸功於神蹟外,也不能忽略書中起始時提及的心理暗示治療,即是為自以為附魔的精神病患進行驅邪儀式,還是有機會修理他們的偏差。至於卡拉斯神甫的自殺,當然可說是他將惡魔驅入自己身體,再用自殺方法消滅它,同時也可說是他對母親虧欠形式罪惡感,致使他最後於女孩面前崩潰,踏上自我懲罰的不歸之路,兩個解釋同樣合理,孰真孰假,還看讀者。若想作者給一個肯定的答案,註定失望。
有別純驚嚇的故事,《驅魔人》有不少發人深省的的哲理,其一就像來自老神父默林的說話「惡魔存在於細節中」。惡魔不會逼人直接做出天理不容的行為,相反可能只像花王,為腦中一時閃現的歪念做些澆澆水罷了。仇恨的火越長越盛,最後燒毀意志的責任是始終源於人,像謀殺,沒有多少人是不明就裡地殺人,更多可能是出自一時的貪、嗔、癡,讓惡魔有機可乘吧了。這是亦是否定純粹罪惡(pure evil) 的一個重要觀點。如果用這個觀點理解惡魔(相信小蕾甘是被附魔的情況) 做出的種種恐怖行為,就會得一個新的詮釋,惡魔並非如它所說要殺死女孩,而是透過恐懼擊潰眾人意志。失去意志,好比失落於無邊曠野,活著不如比死得痛快。
如果恐懼能使意志消失,鞏固意志則需要更堅定的信念和無比的愛,以使蕾甘的媽媽儘管害怕,還無時無刻不伴著女兒,也使默林神父早知道身患重病,還決意拯救絕望的母親。面對邪惡,戰勝惡靈的力量,就像神的愛,從不展現於奇技淫巧之中。
將小說改篇電影,在這幾年間大行其道,彷彿電影界的創意已去到燈枯油盡的地步,不得不著手從家中的書櫃,或是圖書館中找出塵封的劇本,將文字幻化成聲色影像,以為飽受Youtube、土豆網等Web2.0打擊的夕陽行業茍延殘驅。因此,問題勢將移至「看小說,還是電影好?」這個問題上。其實在書上看到發人深省的段落,和在電影中看到觸動深靈思的畫面兩者中的有甚麼差別?始終無論是電影,還是書籍都是一種閱讀,只是傳遞訊息的媒介有別矣。可是,洋洋數萬字的故事,當濃縮成為最多兩小時,或者近年上中下集共9小時的電影時,省略的地方可想而知會是多少呢,而且刪剪權又是有誰手上呢?
所以,面對這些小說改篇的電影,還是盡可能地先看一遍原著吧。可是,本書中有不少不雅用語(還是被附魔了的小蕾甘的錯),不太適合小孩們獨自閱讀,免得被潛移墨化,半夜嚇你一跳。
(刊於文匯報,2009年6月11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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