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有事情必須放在連貫的思考之上,討論獨立的存在事情往往意義不大,正如內地新出爐的《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》,俗稱的「一狗政策」是否只是整理市容這麼簡單。一項政策的出現就是意味一項權利的損失,「一狗政策」損失的就是養育寵物及自行管教寵物的權利。權利和妥協的平衡是組成和諧社會重要關鍵,可是人總想要更多的權利和自由,如何能夠將剝削合理化,使大眾願意妥協,甚至微笑着將手上權利奉上,成為當政者必須學習的課題,也是執行管治任務的重要關鍵。污名化是一個很常用的公關伎倆,長時間地宣傳和無限地放大壞處,總是能夠引發社會的不安。恐懼的機制因此便能自發運作,矛頭自當順勢落在醜化之物上,「一狗政策」運作的亦是同樣道理。
將狗化身麻煩之源
《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》的基礎簡而述之就是狗是麻煩之源,牠們會隨處便溺、會滋擾鄰居、傷害孕婦、小童和長者……因此民眾沒有能力控制,必須由政府帶頭管理。這些基礎全都命中了被騷擾一群,刺激着反狗的情緒,更重要是將本身應該針對的流浪犬問題轉移到所有的狗身上,包括家犬。在被狗隻咬傷的數據、民眾與狗主的爭執情況等負面渲染下,激動了的情感會蓋過經驗理性,究竟有多少人是真正無緣無故被狗所攻擊呢?是家犬還是流浪犬?為甚麼不進行狗主的公德教育而要用管理方法?狗成功被醜化。
被管的是人不是狗
可是,另一問題就是為甚麼食物、治安、貪污等直接影響民生的問題,必須讓路於狗問題上?為何要如此高調處理?專權社會其中特徵就是要透過管理善惡概念的分野,來控制市民的生活喜好習慣,只有如此才能確保管治者的地位及權力的神聖,可是在資訊發達的今天,單純的指鹿為馬成不了事,除了出色的公關技巧,更圓滑的行政方法同樣重要,例如從小處着手:相對於其他生活自由,養寵物是「行之有餘」的喜好,因此實行寵物管制的阻礙始終有限,卻能有擴大的效益,就是使大眾習慣於在「管制」下安靜生活。畢竟,一下子吞下生活的選擇權利幾近不可能,但是如果從不起眼處着手,像白蟻一樣慢慢剝蝕總有土崩瓦解的一天。因此「一狗政策」管的是人不是狗。
小說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》有一個小場景──執政者起初以瘋狗症之名獵殺城內狗隻,真實目的是為了讓社會習慣殺戮,為日後的革除異己打下基礎。希望這只是小說橋段,而不是一個預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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